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醫師
公告日期
115/02/02
有效期間
115/02/02 ~ 115/02/28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3
候補
-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三)級公職醫師 (一般精神科),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一、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醫學系畢業,具醫師證書及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 需協助病患住院醫療照護、門診、會診及急診值班等相關業務,並配合醫院相關政策與業務。
四、 有著作與論文發表者尤佳。
五、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本院住院病患、社區民眾醫療照護及門診、急診、會診醫療業務。
二、值班與支援其他醫療院所。
三、需配合醫院相關政策與業務。
四、服務單位:一般精神科。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面試時視需要另需準備簡報1式,請預為準備。
(正式通知面試時間,本院會另行通知是否簡報一事)。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投件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意者並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應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二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三、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精神科公職醫師」,逾期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
※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相關資料影本。
5. 研究論文影本。
6.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7. 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8. 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經錄用者,相關應徵履歷及證明文件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六、其他事項:歡迎身心障礙者投遞履歷;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七、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5/01/01 ~ 115/01/31
醫師
114/12/01 ~ 114/12/31
醫師
114/11/04 ~ 114/11/30
醫師
114/10/02 ~ 114/10/31
醫師
114/09/08 ~ 114/09/30
醫師
114/08/08 ~ 114/08/31
醫師
114/07/07 ~ 114/07/31
醫師
114/06/02 ~ 114/06/30
醫師
114/05/01 ~ 114/05/31
醫師
114/04/02 ~ 114/04/30
醫師
114/03/04 ~ 114/03/31
醫師
114/02/04 ~ 114/02/28
醫師
114/01/01 ~ 1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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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2 ~ 113/12/31
醫師
113/11/04 ~ 1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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