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03
有效期間
115/02/03 ~ 115/02/0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7
候補
14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能力(word、excel及中文繕打)。
(三)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辦一般性行政工作,如協助辦理課稅資料之整理、蒐集及登錄等非屬行使公權力之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各1份,於115年2月6日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豐樂路2段168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4225822 分機510。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2,451元,並隨同最低工資變動而調整。
(三)本次公開甄選,每1名職缺,增列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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