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約僱照顧服務員

公告日期
115/02/03
有效期間
115/02/03 ~ 115/02/10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備照顧服務員之資格或證照及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院民日常生活照顧。 二、陪同院民就醫、急診護送及辦理住、出院事宜。 三、帶領長者參與日間活動及復健運動。 四、院民住房環境、衛生、設施之清潔及安全維護。 五、執行預防長者意外傷害之相關預防措施。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或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10038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2樓之2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人事室,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浩然敬老院約僱照服員職缺」;聯絡電話:02-2858-1081轉320吳小姐)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10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或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待遇:新臺幣34,775元(250薪點),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最高至新臺幣41,730元(300薪點)。 四、僱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五、報名應繳證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最高學歷證明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專業訓練證明文件或照顧服務員職類證照。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或檢附資料有誤、不齊,則不予受理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5/01/23 ~ 115/01/30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5/01/08 ~ 115/01/15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12/23 ~ 114/12/30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12/15 ~ 114/12/22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11/07 ~ 114/11/14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10/30 ~ 114/11/06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10/13 ~ 114/10/20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9/26 ~ 114/10/03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9/15 ~ 114/09/22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9/02 ~ 114/09/09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8/14 ~ 114/08/21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8/04 ~ 114/08/11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7/10 ~ 114/07/17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7/01 ~ 114/07/07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6/26 ~ 114/07/03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6/17 ~ 114/06/24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5/16 ~ 114/05/23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4/29 ~ 114/05/05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4/01 ~ 114/04/07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3/04 ~ 114/03/10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4/01/17 ~ 114/01/23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3/12/20 ~ 113/12/26
檢視
約僱照顧服務員
113/11/26 ~ 113/12/02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