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技士
公告日期
115/02/04
有效期間
115/02/04 ~ 115/02/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林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3.積極、細心、負責、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林業技術及自然保育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2月11日前點選本職缺下方「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
2.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10年-114年)等資料影本,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6.聯絡電話:049-2365226分機3102人事室王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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