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美術館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2/05
有效期間
115/02/05 ~ 115/02/13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學士以上人文、藝術相關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並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藝文機關(構) 3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具公部門藝術品典藏與研究之執行及採購、履約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能配合活動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綜理典藏研究組業務及跨組室之協調聯繫。 (二)督導辦理各項典藏研究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115年2月13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聯絡電話及各欄位詳實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9.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件報名)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館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4-23696333轉608,人事室席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