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

約聘社會工作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06
有效期間
115/02/06 ~ 115/02/28
職務列等
6等至8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以下簡稱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業務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年資服務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無誤」,並加蓋個人私章以示負責),於公告期限截止前郵寄或逕送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社會工作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視用人單位需要決定是否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洽詢工作內容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445謝小姐;其餘問題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2張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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