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秘書
公告日期
115/02/06
有效期間
115/02/06 ~ 115/02/23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綜理本署南區服務處業務
2.協辦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工商組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
3.請填妥附件「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或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sme.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並於公告截止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南區服務處秘書」。
4.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3月2日出缺),後續甄選核派作業仍需視實際出缺情形而定。
6.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1 則留言)
匿
匿名
大約 2 個月前
請問這個缺適合有家庭的人去嗎??可以正常上下班嗎??需要跟廠商打交道或應酬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