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2/09
有效期間
115/02/09 ~ 115/02/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專科畢業。
2.具有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熟悉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含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身障住宿型補助、住宿型機構補助。
2.養護、失智堂住民衣物洗滌核銷招標事宜、安養區洗脫烘衣機、維康等。
3.百歲人瑞、重陽節及慶生會(場地佈置及拍照由各堂長協助)。
4.長照機構扶養減免。(衛福部長照系統登錄)
5.戰時收容安置業務及演練。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5年2月13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2-22753721;聯絡人:人事室易主任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2 段32 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12/26 ~ 115/01/01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