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植物病原真菌接種與田間病害防治試驗)
公告日期
115/02/09
有效期間
115/02/09 ~ 115/03/02
職務列等
自僱約用人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 具植物病理、植物醫學等相關學系之研究所(含)以上學位。
2. 具病原菌分離、鑒定、培養與接種,以及防治作物病害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 具備溫室試驗與田間試驗經驗。
4. 具殺菌劑室內生物檢定等試驗與分析能力或工作經驗。
5. 具蒐集文獻、分析數據、撰寫學術報告能力。
6. 有團隊合作與良好溝通能力,可配合彈性工作安排者為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工作項目
1. 執行植物病原真菌之病原性測定、對殺菌劑感受性分析試驗等工作。
2. 執行溫室藥效試驗、田間藥效試驗、田間病害調查、試驗資料彙整與報告轉寫。
3. 協助溫室及田間病害發生調查、溫室及田間藥效試驗、藥劑感受性等研究報告等相關資料蒐集與撰寫。
4. 協助辦理主管交辦之試驗或緊急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36,960元~38,16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moa.gov.tw/ryq263x )。
4. 期限:民國115年3月2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農藥應用組試驗分析員(植物病原真菌接種與田間病害防治試驗)」。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40%)+面談(30%)+測驗(3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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