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醫師

公告日期
115/02/05
有效期間
115/02/05 ~ 115/06/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學歷:限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 2.經歷:具有醫師執照且執業須滿二年以上者。 3.專業證照:具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證書。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成績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醫務室臨床醫療。 2.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聯絡方式
1.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醫師證書、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非公務人員( 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醫師證書、家庭醫學專科或內科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學系畢業證書、執業證照、身分證、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6月30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醫師職缺)。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 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 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368-1140 轉231;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周惠貞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4/08/01 ~ 114/11/30
檢視
醫師
114/04/16 ~ 114/06/30
檢視
醫師
113/12/16 ~ 114/03/31
檢視
醫師
113/09/18 ~ 113/11/30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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