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5/02/10
有效期間
115/02/10 ~ 115/02/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應迴避任之情事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或得權理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5年2月1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備取1名;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 聯絡人:游小姐。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村幹事
115/01/22 ~ 115/01/26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1 則留言)
匿
匿名
大約 1 個月前
為何會先再開,才調閱先前投過的履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