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10
有效期間
115/02/10 ~ 115/03/01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政府立案之大學以上畢業者(藝術相關學群系所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
(二) 具平面及新媒體等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並熟諳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Premiere等操作 。
(三) 具服務、學習、工作熱忱。
(四) 具公文書製作、簡報處理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工作項目
(一) 本臺各項活動平面設計及文宣品設計。
(二) 影片拍攝剪輯製作。
(三) 年度暑期實習生規劃執行事宜。
(四) 管理本臺官方臉書專頁及IG。
(五) 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上申辦)、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及填具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至本電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3月1日前上傳完畢。
(二)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企劃科02-23888099分機5075陳代理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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