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2/11
有效期間
115/02/11 ~ 115/02/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ODF等操作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曾擔任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2月23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送至本處(22064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月。
3.工作期限:本職缺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列入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代理期限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預計115年5-6月),屆時即應解除代理,且不得要求留用或救助。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條件者,擇優若干名參加甄試(包含面試及電腦能力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聯絡電話:(02)29530844轉309;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