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11
有效期間
115/02/11 ~ 115/02/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能應用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具服務熱誠。
工作項目
協助行政文書、案件登打、市民活動中心租借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壹、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請自行至本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bade.tycg.gov.tw/index.jsp),一律使用A4紙張,不另行販售。
貳、甄選名額:短期計時時薪人員1名
參、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一) 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星期二)止,備妥報名資料於截止日前請於115年2月24日前逕寄或送達本公所社會課,註明應徵『社會課短期時薪人員』。
(二) 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通訊及報名地點:3345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社會課
電話:03-3683155 #170
聯絡人:社會課 約僱人員林采諭
肆、甄選日期:電話通知,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至社會課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伍、工作項目:協助行政文書、案件登打、市民活動中心租借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僱用期間: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柒、時薪:每小時時薪為新臺幣196元
捌、時數: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184小時。如有業務需求,須配合機關需求調整上班時段或時數。
玖、報名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能應用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具服務熱誠。
壹拾、繳驗表件:(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壹拾壹、甄選方式:面談(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理念及處理問題等議項評定),依面談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壹拾貳、甄選結果:
一、正取1與備取1名,將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二、錄取人員報到日以本公所通知為準,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壹拾參、附則: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其責。
三、若甄選成績未達合格標準者(70分),本公所得不予錄取。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變更,均悉公布於本公所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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