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暫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12
有效期間
115/02/12 ~ 115/02/24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尤佳 2、態度積極進取、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汽、機車駕照佳、具相關公務經驗佳
工作項目
辦理災害搶修工程契約管理、防災砂包控管、道路挖掘許可業務、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綜合業務及上級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於期限前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工務課暫僱人員」字樣),逾期不予受理(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2、檢送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1)徵選報名表(請至本網址下載:https://www.bali.ntpc.gov.tw/home.jsp?id=eb99d34af4f4ff80、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汽.機車駕照者附影本{無則免}、身心障礙手冊{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始須檢附}及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2)郵寄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八里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6102621分機312陳先生。(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徵選,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5)本職務為工程管理費職缺,僱用期間至經費用罄或工程結束(期限內如工程管理費不足支應薪資則應提前中止契約,不得異議),暫僱三等月薪34,775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暫僱人員
115/02/03 ~ 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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