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御風實習船教學資深船副.教學資深管輪.教學水手長)
公告日期
115/02/12
有效期間
115/02/12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4
候補
8
工作地點
高雄市, 跨縣市
條件資格
(一) 熟諳電腦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如 Word、Excel、Powerpoint 等)。
(二)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三) 教學資深船副:
持有一等船副以上適任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航線船舶船副2年以上資歷。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專科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航線船舶船副3年以上資歷。
(四) 教學資深管輪:
持有一等管輪適任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 5,000GT 以上國際航線船舶管輪 2 年以上資歷。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專科畢業學歷,並曾任 5,000GT 以上國際航線船舶管輪3 年以上資歷。
(五) 教學水手長:
持有航行當值相關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航線船舶水手長經驗1年以上資歷。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專科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航線船舶水手長2年以上資歷。
3.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航線船舶水手長3年以上資歷。
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並曾任5000GT以上國際船舶幹練水手4年以上資歷。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傭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 條第 1 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 1 年至 4 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 條第 6 項第 2 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 條第 6 項第 3 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 1 年至 4 年不得聘用或僱傭期間。
(七)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在臺設籍滿 10 年以上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船舶營運對應職務之船員工作。
(二)編訂修撰實習教學相關教材。
(三)預劃實習教學及實務操作課程活動。
(四)實習期間負責帶領學生從事實習船分組實務教學工作及配合教學授課工作。
(五)必要時配合船舶航行工作,以維船舶安全。
(六)其他機關及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七)僱用期限:預計於 115 年 8 月 17 日起聘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自僱傭日起至上船後 1 個月之日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僱傭契約。如適逢出航期間,則以船舶到達第一港後經 48 小時為終止)。
(八)工作時間:每週工作總時數44小時,因航行或教學等工作需要,須配合出勤或輪值。
(九)工作待遇:
1.教學資深船副:每月薪資新臺幣 5 萬 2,853 元起;固定加班費 1 萬 8,719 元至 2 萬 655元;航行加給每月以 10 日概估 9,425 元至 10,000 元。
2.教學資深管輪:每月薪資新臺幣 5 萬 2,853 元起;固定加班費 1 萬 8,719 元至 2 萬 655元;航行加給每月以 10 日概估 9,425 元至 10,000 元。
3.教學水手長:每月薪資新臺幣 4 萬 1,715 元起;固定加班費 1 萬 4,774 元至 1 萬 6,416 元;航行加給每月以 10 日概估 8,500 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J-dtedpirpbkZgphhY5yuLZisuLoKF_F/edit?usp=sharing&ouid=108987742246065118302&rtpof=true&sd=true 下載並填寫「船員履歷表」,並依格式填寫繳交,請於115年04月30日(星期四)前(逾期不予受理),繳交本校應徵報名表 1 份,並備齊下列文件:
1.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請依事求人附件格式填寫履歷及自傳)
2. 畢業證書影本。
3. 效期內適任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船員服務手冊影本。
4. 交通部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文件,最晚於面試前提供 。
E-mail 至[email protected] (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御風實習船」工作人員_應徵職缺】)。
(二)甄選方式:
1. 採面試方式。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截止收件後,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參加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合、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三)聯絡方式:07-361-7141轉25433,實習船營運辦公室郭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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