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金融署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2/13
有效期間
115/02/13 ~ 115/03/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承辦採購相關工作經驗,具專業證照者尤佳。 四、具文書處理、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程、財務與勞務採購,驗收及結報等工作。 二、辦理財產與設備維護管理、內控及節能減碳等工作。 三、秘書室相關工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請有意願應徵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二)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如證照或外語檢定證明等) 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署秘書室主任,聯絡電話:(02)2351-6633轉5818;資格條件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湯小姐,聯絡電話:(02)2351-6633轉587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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