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23
有效期間
115/02/23 ~ 115/03/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2.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教保人員進修補助。 2.低收入戶托育津貼。 3.育兒津貼。 4.弱勢家庭就學補助。 5.幼兒園稽查系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於115年03月02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約僱助理(D62003003)」。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僱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6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僱,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五等6級330薪點(月薪45,903元)。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僱。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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