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公告日期
115/02/23
有效期間
115/02/23 ~ 115/03/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公共衛生、醫務管理、醫事技術或醫護相關系所以上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尤佳。
2.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管理業務之規劃、推動及政策評估。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高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務管理組衛生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公告編號:2026057)」。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高先生(02-27065866轉2385)。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視察
115/02/13 ~ 115/03/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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