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2/24
有效期間
115/02/24 ~ 115/03/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3.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或熟悉健保業務尤佳。 4.樂觀積極,善於溝通協調,有團隊合作精神。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6.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3月3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6058)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屆時(面試時)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原住民身分證明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本案聯絡電話:07-2315151轉3410,承辦人:李小姐。2.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4,7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3.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4.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助理
115/02/03 ~ 115/02/09
檢視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2/03 ~ 114/02/08
檢視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114/01/02 ~ 114/01/10
檢視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113/12/25 ~ 113/12/3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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