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助理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5/02/23
有效期間
115/02/23 ~ 115/03/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現任或曾任助理稅務員以上或相當之職務。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軟體)之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陸方護照者。
工作項目
1.財稅金融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於115年3月3日前逕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並請確認簡歷或履歷資料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下方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併同檢附,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應徵職務身分查驗使用)。
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無銓敘部審定函者免附)。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列甲等比例不得低於1/2)。
6.最近5年獎懲令。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3.聯絡人:曹小姐,聯絡電話:02-8952825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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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22 ~ 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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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12 ~ 1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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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3 ~ 1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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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7 ~ 1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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