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23
有效期間
115/02/23 ~ 115/05/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半年以上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住宿設施之管理、維護及住宿學生之輔導。
二、宿舍外環境整理督導及協助住宿學生內務檢查。
三、學生安全、作息管理及住宿學生臨時疾病或緊急事件之協助處理。
四、住宿學生家長及導師之聯繫。
五、其他有關生活輔導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標準:
一、薪資待遇(含勞保、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個人負擔額):
(一) 碩士畢業月薪41,370元計。
(二) 大學畢業月薪36,174元計。
(三) 專科畢業月薪34,775元計。
(四) 高中(職)畢業月薪31,993元計。
二、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進用期間 :
自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工作時間:16時至24時、0時至8時(輪班制)。
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5年5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至224301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瑞芳高工舍監室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學生宿舍生輔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報名期間由本校視報名情況隨時辦理面試作業,如後續公告本職缺錄取人員名單,倘已補足職缺人力隨即停止甄選作業。
二、應繳驗證件(相關文件證件請以A4規格影本依序夾訂成冊):
1.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
4.其他專長、語文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上述證件不合規格者恕不退件。若繳驗證件不齊全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
三、報名程序: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日後一經查證屬實,一律予以解聘。
四、甄選方式:
(一)甄選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獲通知面試者,請攜帶報名證件正本以供查驗。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甄選方式:面試(口試)。
(三)錄取標準:
1.總分100分;若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用並重新招考。
2.甄選結果以總分高低列冊決定正取與備取。
五、甄選結果:
(一) 錄取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不另行電話通知,惟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時,本校應主動電話通知備取名單遞補。)
(二)報到簽約:請親自持彰化銀行存摺影本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完成簽約,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權利。
(三)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本校將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原正取人員不得異議。
(四)本次徵才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錄取公告以本校網站公佈為準,應試者可用電話或上網主動查詢,本校不另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站。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佈於本校網站。
九、查詢電話:(02)24972516分機604洽舍監室(時間13:00-22: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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