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2/25
有效期間
115/02/25 ~ 115/03/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
工作項目
1.1缺辦理本局養路組設計科業務處理事項,另1缺辦理本局養路組養路管理科業務處理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得先由本局業務單位擇優篩選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本案2名職缺為115年普通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月酬250薪點(34,775元)。 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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