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寮區山頂國民小學
高雄市大寮區山頂國民小學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25
有效期間
115/02/25 ~ 115/03/1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及學經歷:
1.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請附服務證明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疾病或特殊病症者。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工作項目
(一)兼任出納業務。
(二)協助開標及各項招標案件之押標金、保證金、保固金收納與退還事宜。
(三)註冊製據及收費、登帳並辦理全校性收退款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簡章疑問諮詢,請洽電:07-7828205轉分機60郭主任(人事室),相關工作內容疑義,請洽總務處07-7828205轉分機40吳主任(總務處)。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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