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5/02/25
有效期間
115/02/25 ~ 115/03/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房屋稅查定與徵收作業。 二、辦理房屋稅人民申請案件之審核與擬辦。 三、房屋稅稅籍清查及管理。 四、房屋稅電腦系統相關作業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3月10日前,按下本網頁下方之[我要應徵],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聯絡窗口:03-5225161 分機832 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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