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2/26
有效期間
115/02/26 ~ 115/03/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具檔案管理、歷史、博物館等領域之專業背景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機關檔案目錄彙送公布、諮詢及輔導等事項。
2.辦理機關檔案管理資訊網及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等系統使用諮詢事項。
3.辦理機關檔案檢調及開放應用輔導與諮詢事項。
4.辦理機關檢調或加值使用國家檔案事項。
5.辦理檔案資源整合查詢平台資料庫擴充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相片、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簡先生【聯絡電話:(02)8995-5221;地址: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國家檔案館應用服務組目錄彙整科)】。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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