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庶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3/12/23
有效期間
113/12/23 ~ 113/12/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 Excel、Email網路使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有採購專業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校舍管理、維護、場地佈置及美化環境事項。 (二)校舍建築整修及校產管理事項。 (三)督導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分發及財產增減登記。 (四)工友管理。 (五)辦理招標採購等相關事宜。 (六)督導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人業務暨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戚小姐,27535968#27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庶務組長
113/11/27 ~ 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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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務組長
113/11/14 ~ 1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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