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2/26
有效期間
115/02/26 ~ 115/03/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環資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有環資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環資技術及環保稽查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近3年獎懲證明文件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 (二)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逾期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三)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四)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8)7351911分機2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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