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2/26
有效期間
115/02/26 ~ 115/03/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二、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村再生計畫案件獎補助及會勘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農村再生計畫案件工程執行、審查及經費核銷相關業務。 三、辦理本市農村旅遊及相關行銷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115年3月9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另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併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甄選報名表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有助查核資料(如語言檢定證書或證明) (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徵才訊息下載)資料如無法上傳,請另寄至 [email protected]。 三、應徵者資料經本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至本局參加「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面試成績評列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 聯 絡 人: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6029;07-7902310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