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約用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期
115/03/02
有效期間
115/03/02 ~ 115/03/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試資格者。
工作項目
1.育兒指導服務方案管理、資源開發及轉介等服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工作證明之證明文件。 2. 於115年3月1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8樓 李淑敏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會工作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703。 3. 待遇:38,898元/月(碩士或社工師執業執照另計)。 4.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 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 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 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 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約用社會工作員)
115/01/21 ~ 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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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約用社會工作員)
115/01/07 ~ 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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