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02
有效期間
115/03/02 ~ 115/03/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市立國中小進修部業務(60%) 2.身心障礙成人教育(20%) 3.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10%) 4.其他交辦事項 (10%)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5年03月06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終身學習科約僱職務代理人(A64011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5年10月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5/02/12 ~ 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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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5/01/20 ~ 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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