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藥師
公告日期
115/03/02
有效期間
115/03/02 ~ 115/04/0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大學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具藥師證書。
2. 具備醫學中心臨床藥學工作經驗至少三年(含)以上或區域醫院四年、地區醫院五年 (含)以上(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年資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
3. 具有主管資格或藥品倉儲管理經驗尤佳。
4. 具本國國籍,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人員管理、評核績效。
2.藥品調劑,藥事服務,藥品管理且須配合輪班。
3.評鑑、藥委員、督導考核。綜理藥劑組相關業務、主管交代事宜。
4.公共衛生相關事務。
聯絡方式
1.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5日17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應徵必備資料請於期限內送(寄)達本院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通訊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至「20844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11鄰玉爐路7號金山醫院7樓人事室邱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聯絡電話。
3. 符合初選資格者於115年1月9日17時前公告於金山分院訊息專區>徵才資訊網頁。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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