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
交通部觀光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5/03/02
有效期間
115/03/02 ~ 115/03/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現職服務於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工作項目
(一)場館使用管理、使用費收取及繳納。
(二)零用金及財產管理。
(三)館內設備維護及採購。
(四)各項報表統計與彙整。
(五)諮詢服務台、旅遊視聽圖書館及各場地相關工作支援。
(六)高雄服務處業務聯繫窗口。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交通部觀光署甄選工友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績影本及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體檢表各1份。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經面試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報名日期:請於115年3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署秘書室收」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友」;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23491500分機8651或李小姐(用人單位),電話:(07)805788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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