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主任
公告日期
115/03/03
有效期間
115/03/03 ~ 115/03/11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薦任第8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綜理人事業務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123456分機261579)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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