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駕駛
公告日期
115/03/03
有效期間
115/03/03 ~ 115/04/17
職務列等
雇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負責公務車輛之駕駛及維護保養、公文傳遞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薪資:新臺幣3萬3,190元至新臺幣3萬9,270元(如薪資調整,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待遇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報名資料請於115年4月17日前郵寄至本總隊(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徵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承辦人及電話:辦事員許孟琮;電話:02-282259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5/01/05 ~ 115/02/27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