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醫師(家庭醫學科)
公告日期
115/03/03
有效期間
115/03/03 ~ 115/04/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師證書。
3、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本院家庭醫學科醫療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於公告期限內以電子郵件(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或親送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連絡電話02-24292525分機2356。
2、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身份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醫師證書。
(4)專科醫師證書。
(5)公務人員履歷表。
(6)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
3、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
4、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符合資格者將先行初審、再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6、另請應徵者下載附件【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資料寄出。。
7、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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