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04
有效期間
115/03/04 ~ 115/03/11
職務列等
無至無或無至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環境管理、自然資源管理、環境教育、機械、化工、建築及都市規劃等相關學系畢業者。(二)需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推動低碳永續家園及氣候變遷調適相關業務。2.協辦溫室氣體減量計畫。3.其他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新臺幣38,948元起(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每年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聯絡方式
(一)甄選時間及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時間另行以email通知(請務必提供可聯繫之email),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配分比例包括低碳及溫室氣體減量業務瞭解情形6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10分。
(二)放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4名,備取期間自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三)錄取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1.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並註明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及email。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機車及汽車駕照影本。3.環保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相關證書、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學歷及工作經驗皆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使得認列。
(五)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5年3月11日前以專人送達或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報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環保局空噪科約用人員」字樣,逾期恕不受理。(六)如有疑問請洽本局業務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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