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04
有效期間
115/03/04 ~ 115/03/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6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之情事,並未具雙重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 (四) 具電腦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應用等。 (五) 新進人員於參加甄(遴)選前,或擬聘任、進用、締結僱用契約前,應完成查核(具結)不得具有中國大陸身分與證件;不配合查核者,不得參加甄(遴)選,或予以聘任、進用、僱用。
工作項目
(一) 秉承實習處主任、組長之指示,辦理有關實習處相關業務。 (二) 依實習處召開會議借用場地及會議資料發送及彙整。 (三) 協助國中國小職業試探課程計劃。 (四) 各科實習教學設備之保養、維護、及工業安全衛生表單彙整。 (五) 實習報告及各科工場日誌之查閱。 (六) 處室內採購、經費核銷工作。 (七) 協助辦理各項技藝競賽相關業務。 (八) 收發實習組公文及學校首頁訊息公告。 (九) 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06)2322131,分機65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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