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04
有效期間
115/03/04 ~ 115/03/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男性收容人提帶、秩序維護及警戒安全等直接戒護勤務工作(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月支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所具學經歷資格之各等別最低薪點起敘,三等230薪點(31,993元),四等250薪點(34,775元),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掛號通訊。(二)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ks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如有報名疑義,請於上班時間(9-12;14-17)電洽07-78825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6/04 ~ 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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