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04
有效期間
115/03/04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無國家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及產學園區處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1.立法院業務彙整及預決算管理業務(含出國計畫預算管理) 2.科學園區實驗中學及教保托育相關業務。 3.科學園區內控、環安、保警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證照或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2.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4.聯絡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事處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9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12/29 ~ 1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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