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05
有效期間
115/03/05 ~ 115/03/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會福利、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 2.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及補助款審核發放等事項。 2. 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及行政作業。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268-352薪點(新臺幣37,278元-48,963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薪,並依每年內部考核規定晉級、調薪。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5年度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 https://dep-labor.hccg.gov.tw/ch/index.jsp),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115年3月1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及青年處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200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115/02/26 ~ 1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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