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05
有效期間
115/03/05 ~ 115/03/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平面及立體停車場興建及整修工程之規劃、設計與施工之發包及履約管理。 二、停車需求評估及協調其他土地管理單位合作闢建停車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3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省略),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應包含甄選報名表1份(請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技士A610081,報名表下載路徑: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職缺公告下載繕打)、現職(最後一筆)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不予受理報名。 四、上傳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胡小姐 電話:07-2299808 其他: 一、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本局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甄選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佐
114/12/22 ~ 1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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