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以上

公告日期
115/03/06
有效期間
115/03/06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兼任教師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第18條,具博士學位。 二、具有AI、AR、VR等相關技術之音樂科技專長教師。 三、起聘日期:115年08月01日或校教評會通過之日起聘。 四、報名時需檢附相關文件: (一)個人履歷與自傳(含大學以上學經歷、專長及研究方向)。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並附中文譯本;大陸地區學歷證件依照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理)、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無則免附)、經歷證明影本。 (三)可開授課程科目與授課大綱至少2門:音樂科技專題、音樂人工智慧(含課程目標、課程進度規劃、成績評量方式、教材參考資料等)。 (四)相關職務經驗年資證明文件。 (五)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獲獎紀錄、推薦信、證照、專案計畫成果等)。 (六)如有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檢附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勞保記錄無法採計)。 (七)本 校 擬 聘 教 師 資 料 表 (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18941,r179.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教學
聯絡方式
一、承辦人員:音樂學院應用音樂學博士班劉小姐;聯絡電話:06-6930100分機2001 二、採書面紙本或網路E-mail報名: (一)採用書面紙本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0日,17:00前送達至「72045台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樂學院應用音樂學博士班」,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 音樂學院應用音樂學博士班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採用網路E-mail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0日,17:00前E-mail至下列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 音樂學院應用音樂學博士班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三、經書面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四、審查資料由徵聘單位留存備查,恕不退還。 五、本次徵選若無適任者,得予從缺。 六、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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