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5/03/06
有效期間
115/03/06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二)專長領域:運動科技,專業領域應與競技學院及本所發展策略及教育目標相符 (三)具近5年有以第一作者/通訊作者身份發表於具審查機制SCI / SSCI學術期刊論文 (四)具國內、外運動科技相關研究計畫執行經驗或術科專長者尤佳 (五)可教授下列相關學科課程尤佳:運動技術研究、生物力學與技術診斷研究、運動生物力學理論與應用研究、運動生物力學實驗法研究、實驗儀器操作與資料處理研究、運動科技與訓練輔具開發研究 (六)具發明專利尤佳 (七)須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面試時需以英文進行課程試教
工作項目
負責競技學院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教學、研究、行政服務、學生輔導及學校規定之相關工作項目。獲聘為本校專任教師後,應義務協助行政工作至少3年。
聯絡方式
(一)單位名稱:競技學院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 (二)職別:助理教授職級以上 (三)起聘日期:預計於115年8月1日。 (四)檢附資料: 1.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博士修課成績單(因學制不同無成績單者請附修業證明)。 2.已取得博士學位但未具教師證書且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修課成績單(或修業證明)等相關文件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3.包含近5年著作目錄之學經歷履歷表(請參照國科會研究人員個人資料表格式)。 4.課程教學計畫書,應含至少6門運動科技相關教學課程之名稱與課程大綱。 (五)應徵者需檢附相關資料,並於115年4月7日前送達。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請參閱附件一之資料袋封面格式。 (六)投件地址:333325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國立體育大學競技學院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收。 (七)經初審條件符合本所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應徵資料於遴選程序後,恕不退件若需寄還請註明並附回郵。 (八) 聯絡方式:林秘書,電話:(03)328-3201#2512 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教授
114/12/02 ~ 1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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