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契約醫務副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3/09
有效期間
115/03/09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 學歷及證照: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相關學系畢業(醫管、公衛、護理..等相關科系) 2. 具疾病分類證照或護理師證照者。 (二)經歷:有疾病分類工作或實習經驗者為佳,並提具證明文件。 (三)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主管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附註: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疾病分類編碼業務 薪資:其薪資本俸與獎金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如具有疾病分類證照者,初任合計約新台幣40,190~45,000元【醫務副管理師】,若未具有疾病分類證照者(僅具有護理師證照者),初任合計約新台幣38,190元【醫務副管理師】(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及個人績效表現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聯絡方式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前述上網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報名方式:請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療費用組王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契約醫務副管理師」。 2.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請填具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1)報名表(請自行至本院全球資訊網下載)、(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如有)、(4)退伍令影本(男性)、(5)大學(含)以上各級學歷證書影本、(6)疾病分類師證照及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甄試方式、時間與地點:(1)方式:筆試(70%)、口試(30%);視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2)時間:另行通知。(3)地點:臺北榮總(地理及交通請自行查詢http://www.vghtpe.gov.tw/)。 5.錄取通知方式:於本院網站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管部醫療費用組王先生,(02)2871-2121 #1122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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