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09
有效期間
115/03/09 ~ 115/03/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條件資格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嫻熟電腦(Excel、Word)文書操作,並具秘書室庶務性等相關作經验一年以上,並熟公文處理。
3.具高度工作熱忱、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
4.需配合輪流值班勤務。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清潔勞力委外督導管理業務。
2.文具及清潔用品管理、住民電費計收、節能減碳、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等行政業務。
3.易服勞役督導管理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報名請至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網站(https://www.vac.gov.tw/mp-205.html)「服務介紹」-「下載專區」下載「職務代理人應徵履歷表」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3月23日前掛號郵寄或送至本榮家人事室憑辦(以郵戳或本家戳章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組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 有意願參加本案職缺遴補人員,請確認於本單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情形。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 通信報名地址: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聯絡電話:(03)521-3292轉107;聯絡人:饒先生;業務工作詢問: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秘書室莊小姐收,聯絡電話:03-5213292轉分機508。
6. 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僱用期限屆滿,應即予以無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7. 薪資: 四等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8.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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