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09
有效期間
115/03/09 ~ 115/03/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三(乙)或四(丙)等考試及格。
3、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4、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以從缺。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物採購、物品管理、財產管理等工作。
(二)辦理辦公廳舍、營繕工程管理工作。
(三)車輛、司機、工友等事務管理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上傳應徵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五)本局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六)聯絡電話:(06)9272162轉281
(七)聯絡人: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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