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09
有效期間
115/03/09 ~ 115/05/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報名資格: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二) 基本條件:品德優良、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至第17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及校園生活等事項,並提供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如盥洗、飲食、如廁等)、上下學及其他在校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二) 協助特教學生參與課間休閒活動、教室及學習場地移動,並維護學生安全。
(三) 配合特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如情緒行為處理、送醫……等),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四) 協助特教學生在校各項學習活動,包括課堂協助、提醒協助、行動協助等事宜。
(五) 協助特教學生參與、融入普通班各項活動。
(六) 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七) 每學年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9小時以上。
(八) 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九) 其他臨時交辦之特教有關事項。
聯絡方式
1. 馮主任 03-4723280#610
2.甄選方式:請依簡章期程至本園報名及口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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