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技工
公告日期
115/03/10
有效期間
115/03/10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
(二)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且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小客車駕駛執照且可自行上路駕駛。
工作項目
(一)本分署工務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秘書室收」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工」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最近3年受訓、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6.如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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