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10
有效期間
115/03/10 ~ 115/03/16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商學院或相關系所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2年以上之經驗者,商業類相關科別尤佳。
2.熟悉文書處理程式(如EXCEL、WORD),具相關代理職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科員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8,948元支給。
二、有意徵選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網址,如下(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三、前項證明資料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退件。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不另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必要時筆試。
五、聯絡電話:(02)8995-3405,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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